本報寶雞訊(記者趙國強)昨日,本報報道了“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耿永紅在押送疑犯途中遭遇車禍,危急時刻,他把疑犯向身後一推,用自己的身子擋在了疑犯前面身受重傷,後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殉職”一事,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註。昨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向眉縣公安局提出請求,想為捨命救他的民警耿永紅敬獻花圈,並送恩人一程。
  “我想為他敬獻花圈”
  “沒想到,抓我的警察卻在危險的時候救了我一命。”昨日下午,躺在眉縣人民醫院住院部病床上的疑犯王某說,事發當時,他坐在警車後排中間位置,左右兩邊分別坐著耿永紅和一名民警。由於後邊一輛大巴車突然開到了警車前面,司機緊急剎車,耿永紅第一時間攥住他的手銬,喊了聲“小心!”追尾的一瞬間,他的身體猛向前沖,耿永紅突然把他向後推了一把,身子擋在了他前面。“如果不是耿副隊長推我一把,我肯定沖了出去,或許醒不來的就是我了,耿副隊長用他的命換回了我的命,我想為他敬獻花圈,在他的靈前磕頭上香,算是送他一程。”王某說,他希望公安局能同意他的請求。
  “危急時刻,自救是人本能的第一反應,沒想到耿副隊長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疑犯。”與耿永紅一同押送疑犯王某的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案中隊中隊長梁博龍說,司機緊急剎車時,在慣性的作用下,他們三人的身體都會向前傾,而疑犯王某坐在中間,前方就是過道,沒有任何阻擋,非常危險。追尾瞬間,耿永紅使勁把疑犯向後推了一把,自己擋在了疑犯身前。
  警方欲為耿永紅申請烈士稱號
  眉縣公安局局長董海濱表示,司機緊急剎車時,耿永紅緊抓疑犯手銬,是其作為刑警長期養成的職業習慣——防止疑犯逃跑;而在追尾一刻,他把疑犯向後推,是為了保護疑犯的安全。防止疑犯逃跑和保護疑犯安全,都是刑警的職責所在,耿永紅都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
  董海濱說,11月5日,眉縣公安局將為因公殉職的耿永紅舉行追悼會,目前正在積極籌備,並儘力做好家屬安撫工作。對於疑犯王某提出為耿永紅敬獻花圈的請求,董海濱說:“疑犯的心意我們心領了。但是他的請求我們可能難以滿足。”對此,董海濱解釋說,疑犯目前處於刑拘階段,尚在醫院醫治傷情,為了疑犯的安全,所以暫且沒有同意疑犯這個請求。
  董海濱表示,目前他們正在收集相關材料,準備向民政部門為耿永紅申請烈士稱號。   (原標題:“沒想到,抓我的警察救了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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